来源: 2018-01-10 关键词: 点赞:34
随着营业税的废止,增值税发票在经济活动中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一些不具备开票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和自然人,在发生业务后就需要到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找税务局代开发票呢?
1、符合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即月销售额3 万元以上,或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9 万元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可以找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不符合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即月销售额3 万元以下,或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9 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可以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3、其他个人(也就是自然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或出租不动产(包括住房),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即自然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住房)或出租不动产(包括住房),地税机关可以为其代开“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两种情况,地税机关不得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1、向其他个人(也就是自然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或出租不动产。也就是说,买房人或承租人是自然人的,不得代开“专用发票”。
2、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或出租不动产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也就是说,免税不得代开“专用发票”。
以上就是今天带给大家关于税务局代开发票的情况的分享。大家如果有代理记账方面的疑问或需求,欢迎通过400-858-9166和18086818173与我们沟通。成都知睿财税作为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代理记账行业分会理事单位和成都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创始单位,资质齐全、历史悠久、专业过硬,荣誉等身,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
企业有风险?税务有问题?税负高想合法节税?不了解最新政策?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彭应文说税”。
每日分享节税干货,化解企业遗留风险,最快时间传递最新政策。
微信搜索“彭应文说税”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关注